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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策速递 | 两部门联合发文!规范风电开发建设,统筹林草资源保护

2026/1/30 10:42:00


近日,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<<关于支持电开发建设规范使用林地草地有关工作的通知>>(以下简称<<通知>>),明确从科学布局、改造升级、手续办理、指导监管四大方面,统筹风电开发建设与林地草地保护,推动风电场项目规范使用林地草地,促进风电高质量发展。<<通知>>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。

此次政策的出台,既是落实新型能源体系建设、提升新能源供给比重的重要举措,也是强化林草资源保护、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的关键部署,为风电行业规范、绿色发展划定清晰方向,也为相关建设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执行准则。

科学布局:明确定位,划定禁限建区域

<<通知>>明确要求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与发改、自然资源、能源等部门做好规划衔接,提前指导项目选址,鼓励风电开发空间集约复合利用,优先布局在沙漠、戈壁、荒漠等区域。

同时划定严格禁建区域,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地、重要湿地、重点国有林区"林地草地内,不得新建、扩建电场项目。在禁建区外开发建设的,风机基础、施工检修道路等设施使用林地草地时,需避让国家级公益林乔木林地、400毫米以下降水区乔木林地、基本草原、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等区域。

确需占用野生动物栖息地的,需严格评估并修建野生动物通道;国家级重大项目经论证无法避让的,可按规定占用基本草原国家林业和草原局。

改造升级:分类施策,强化生态修复

针对已建成风电场项目改造升级,<<通知>>实施分类管理:

1.生态保护红线、自然保护地内的已建项目,原则上不进行改造升级;

2.红线及保护地外,重要湿地、重点国有林区、基本草原内的已建项目,可按集约化、节约化原则改造升级;

3.鼓励将改造后闲置建设用地修复为林地、草地、湿地,推动风电开发与生态修复融合发展;4.上述区域内项目用地期满后,需逐步有序退出并完成生态修复。

手续办理:依法依规,严控建设流程

新建、改扩建风电场项目,需严格按规定办理林地草地审核审批手续,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,同步完成建设用地审批;若涉及湿地、野生动植物保护区域,需严格遵循<<湿地保护法>><<野生动物保护法>>等法规要求。

<<通知>>明确严禁通过违规改造现地的方式规避禁限建规定,施工检修道路应优先利用现有道路,确需新建/扩建的,需结合防火路、农村道路建设,严防水土流失;经论证无法恢复的施工道路,需与检修道路一并办理永久使用林地草地手续。

指导监管:全程把控,落实生态责任

各级林草主管部门将加强部门协调,推进风电项目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,实施全过程监管。同时要求项目建设做到两大核心要求:

1.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与电项目同步规划、设计、施工、验收;

2.用地单位需加大生态影响监测,落实保护措施,保障鸟类等野生动物迁徙安全,临时用地期满后及时恢复林草植被,项目退役后优先将用地修复为林地草地。

此外,<<通知>>对政策实施前的项目作出过渡安排:已核准(备案)项目使用草地的,按原预审意见执行且不得扩大面积;仅通过用地预审未核准(备案)的,统一按本通知规定执行。

绿建解读:政策赋能,绿色发展迎新机

此次两部门联合发文,为风电行业发展划定了"绿色底线",也明确了"发展方向",标志着风电开发正式迈入"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双赢"的新阶段。对于绿建建设集团而言,这一政策既是规范施工的行动指南,更是抢抓绿色能源建设机遇的重要契机。集团将严格遵循政策要求,把生态保护理念融入风电项目选址、设计、建设、运营全流程,以集约化建设、标准化施工、生态化修复为核心,践行绿色建造理念,在落实新能源建设任务的同时,守护林草生态资源,以专业实力推动电项目高质量落地,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贡献绿建力量。绿建建设集团,始终以"践行全球绿色标准,推动智慧基建与自然共生"为企业使命,并拥有完备的专业资质。若您有需求,欢迎随时联系我们,携手共筑绿色能源未来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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